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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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园区分局高效处置投诉举报件

2025-07-16 来源: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市局园区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门诊销售临期药品时未主动告知。园区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该门诊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之规定,但不存在其故意欺骗、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

执法人员按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现场进行综合判定,认为上述行为仅属于一般缺陷,但不影响整体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对药品经营环节药品质量造成影响。根据以上情况,园区分局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负责人就其未履行主动告知的行为,向消费者进行了告知与致歉,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换货。同时督促其在门店内设置了专门的“临期药品专区”,对临期药品进行集中摆放并张贴醒目标识,对单一产品均标注了具体有效期。该门诊现已全面完善内部相关药品管理制度,重点落实了临期药品销售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投诉人与门诊负责人对该投诉的处置均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园区分局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精准理解并结合国家相关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政策要求,在投诉举报件处置中,既妥善处理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也帮助经营者规范经营、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服务企业与保障民生的双赢局面。截至目前,园区分局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028件,办结率100%,对涉嫌违法违规的19起案件依法立案查处,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为市场主体共计减免罚没款约6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