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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局开展“春节河鲀食安”专项检查
时间:2024-02-07  来源:金湖县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春节临近,餐饮消费火爆,也是河鲀消费旺季,金湖县局对全县10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春节河鲀食安”专项检查。该局严格按照“三指定、四标明、两严禁”要求,对餐饮企业经营河鲀鱼的情况开展检查,指导餐饮企业落实“三指定、四标明、两严禁”要求。

“三指定”为指定品种为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指定来源必须是来自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指定加工企业必须是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鲀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四标明”为指外包装必须标明产品的追溯二维码;产品名称、“鱼源基地名称及编号”“加工企业名称及编号”;产品的加工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产品的检验合格信息。

“两严禁”为指严禁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严禁加工经营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截至目前,全县5家经营河鲀鱼的餐饮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