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县局充分发挥登记注册指导职能,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精准施策强化个体工商户培育,助力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登记改革:住所“预备案”制度破解登记难题
“不用为了住所材料多跑腿,营业执照即办即领,业务办理速度太快了!”近日,朱女士通过住所“预备案”制度,住所证明材料中仅提供了一份商铺租赁协议就成功申办了金湖欧爱丽百货店的营业执照,落户于苏宁广场,体验到这一改革新举措,朱女士由衷地发出赞叹。
今年上半年,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与金湖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家和国际家居有限公司等商业区签订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便利登记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后续入驻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时,只需要提交租赁协议或者托管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实现住所(经营场所)材料“一次备案、重复应用”。
为破解产权归属复杂、住所登记繁琐等市场主体“住所难”的问题,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开办便利化,金湖县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注册住所“预备案”制度,从商务楼宇和产业集群入手,协助产权单位梳理规范住所登记材料,构建住所(经营场所)便利登记合作新形势,实现产权证明预备案1次,后续入驻企业开办免提交N次,精简住所证明材料90%,压缩企业办事时限50%以上,打造全县企业统一登记地址库,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助力提高我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服务走在审批前,群众办事零距离。金湖县局将持续深化市场主体住所“预备案”改革成效,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攻克“难点”,扩大住所“预备案”制度覆盖面,为市场主体落地“提档加速”,让改革成果惠及千百户市场主体。
法律宣贯:新公司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7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受到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金湖县局积极提前谋划部署,加强政策宣传,提供高效服务,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新法对公司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认缴登记制度等与市场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金湖县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研究政策变化,确保审核人员全面掌握新规、准确执行新规。并按要求参加省市登记注册处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视频会议,进一步统一工作思想,夯实工作基础。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后,金湖县局接到企业咨询新设、出资期限、减资、注销等业务量明显增加。工作人员在耐心解答群众问题,积极做好新规解释工作同时,加快审批进度,及时处理系统余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审批。
“本次新设立的小规模公司可以不设监事和经理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从实际出发,不再强制性要求公司设置监事,大大优化了小公司的治理结构!”新设立外资企业淮安东石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经办人表示,不设监事和经理体现了对于公司自治的尊重,更有利于实现灵活化、低成本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发展运营效率。
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促进高质量发展
今年,金湖县局有序开展金湖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一是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三种类型,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分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二是结合金湖实际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综合乡村振兴、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要素,科学制定《金湖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在个体工商户分型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并实施分类重点培育,以分类促进示范性带动作用。
对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将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用地、经营场所等成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将畅通招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
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则将引导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形式,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分型基础上,按照品牌影响、经营特点、技艺水平、创新潜力等指标,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评定为“知名”“特色”“优质”“新兴”个体工商户,即“名特优新”四类,实施重点培育,并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实现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