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了餐饮环节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据《餐饮环节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检查表》,聚焦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行为。
资质与信息公示。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性、地址一致性及经营范围,检查经营场所信息(含电子形式)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严格原材料控制。严格查验肉制品进货来源,检查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查验记录是否齐全;排查现场是否存在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肉制品;重点检查需冷冻(藏)肉制品的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确保加工过程真实。严厉打击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或“鲜切肉”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通过对加工环节的细致查看,确保餐饮单位提供的肉制品与宣传信息一致,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规范添加剂使用。全面检查食品添加剂的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禁用品种的违法行为,从加工环节杜绝因添加剂使用不当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检查指导34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排查并指导整改安全隐患7处,立案查处食品超期案件1起,未发现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下一步,该分局将持续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中的理念,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