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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8  来源:标准化管理处   字号:[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淮安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财行〔2020〕5号)文件,现将2024年度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资助。具体包括:

(一)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

2023年获批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二)标准制修订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并于2023年经相应标准化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发布。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情况参照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结果。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是指该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2023年通过考核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23年通过考核验收并被评估为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单位或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方式

登录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http://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type=wdxm)在“申报指南”栏目中,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线申报标准化专项资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县区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

三、其他

(一)申报单位申报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的,需提供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证明文件;申报主导制修订各类标准的,需提供标准文本封面和前言页;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需提供立项和验收通过证明文件。

(二)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负责,并填写《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有序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