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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0年第11期)
时间:2020-10-20  来源:综合   字号:[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1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和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1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盛世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生产的蛋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7日向淮安区盛世联华超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蛋卷。经调查,淮安区盛世联华超市共购进所涉批次的蛋卷5千克(标称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生产,生产日期:2020年5月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已全部销售完毕。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三)生产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7日向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其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同一批次蛋卷。经调查,上述批次蛋卷是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从苏北市场购进的,其标称生产单位为沂水县金色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组织工人于购进当日将其中的20箱(合计70kg)分装加贴自己的产品标签后对外销售,未分装的80箱于2020年6月13日被生产厂家召回。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显示产品出厂时经检验是合格的。目前,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已经对售出的蛋卷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