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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1年第3期)
时间:2021-02-07  来源:综合   字号:[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49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的行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