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25-04-29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处
市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食品安全治理决策研讨等事务,为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出谋划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专家智库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专业化水平、强化技术支撑力量、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原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基础上,增选一批食品安全专家,成立新一届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决策、法治与科普宣传、风险研判与事故调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库保障。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
(二)熟悉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支持并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各项活动;
(三)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政策建议、风险评估、技术研判、事故处置、危机应对、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决策咨询工作,优先从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机构的权威专家中遴选;
(四)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被推荐专家填写《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二)候选人经资格审核、综合评估后,确定为专家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核报批后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联系电话:89710899,邮箱:hassab@163.com。
附件: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