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家庭过期药品(以下简称“过期药品”)回收处理行为,防止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生态环境,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过期药品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ayxj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经营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223300),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提交意见时敬请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