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经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拟废止22项淮安市地方标准(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向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联系电话:0517-80868722,电子邮箱:hasbzh@163.com。
附件:2026年第一批拟废止淮安市地方标准清单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